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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小豆豆两歹徒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0:31 江南晚报

  读者可能还记得,去年10月,北塘区有一名叫小豆豆的6岁男孩被人绑走,后被民警解救。

  本报于去年10月21日刊登了《小豆豆救回来了》一文。5个月后,无锡市中级法院在昨日公开审理了这起绑架案件,认定周磊和金稳华共同犯罪,不分主从,以绑架罪,分别判处两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5万元。(见图)见财起了歹心河南人周磊和
东台人金稳华在服刑时相识,两人均前科累累。

  金稳华曾在金山北工业园打工,与经营钢材的王女士家仅一墙之隔。王女士的儿子小豆豆常到金宿舍里玩。两人后来生活拮据,就商量要用小豆豆弄点钱花。去年10月14日晚上,金稳华潜入工业园,把独自吃晚饭的小豆豆抱走。两人连夜逃往河南信阳,为防身份泄露,途中故意买了湖南的手机卡和安徽的电话卡,多次与王女士联络,向她索要150万元。

  10月18日下午,两人在光山县孙铁铺镇一河塘钓鱼时,被专程赶赴河南的警方抓获,小豆豆安全获救。

  两人都是主犯昨天的法庭上,两名被告互相推诿,都称自己是从犯。周磊说,自己开厂一年只赚几万,效益不够好,听了金稳华的主意,受不住诱惑才答应。他认为是金稳华骗孩子出来的,自己只配合而已。

  金稳华则说一切由周磊安排。对此,市检察院公诉处陈处长指出,两人在作案过程中其实是利用各自的“优势”相互配合带走小孩,且藏匿地点、勒索金额等都经过商量,对小豆豆的人身控制是共同完成的,均起主要作用,属于共同犯罪。

  还是暴力犯罪据了解,小豆豆被解救时还在玩耍,并不知道自己被绑架了。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也多次强调,在绑架过程中对孩子很好,没有打骂,他想吃什么就给什么,身上穿的衣服也是他们买的。那么这起案件到底算不算暴力犯罪呢?

  陈处长分析说,这起案件中,由于小豆豆是一名反抗能力低的幼儿,且与他们认识。原告针对被害人的特殊性,选用了“骗”的手法,只是暴力程度低而已,事实上,两人也准备了封箱带,“骗”不走就会绑的。

  不能算是未遂昨天周磊在法庭上对公诉人的指控提出疑义,认为他们没有拿到钱,小孩也没受伤,应该是绑架未遂。对此,陈处长这样解释道:绑架未遂是指在过程中自动放弃,或者在移送人质过程中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成功的情况。在本案中,他们已经成功将小豆豆带到外地,控制了他的人身自由,因此不能算是绑架未遂。

  (记者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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