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愣称大企业 冒用厂名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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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0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沂源3月31日讯 (通讯员 沈彦华记者任灵芝)一个小小的布鞋个体经营店,却冒充大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把自己生产的鞋子戴上“大帽子”进行销售。昨天,沂源县工商管理机关分别对租赁企业名称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户和出租企业名称的鞋业公司立案查处。
2004年,沂源县县城内从事布鞋加工的个体户王某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正好得知沂源县一家鞋业有限公司因缺少业务,闲置部分厂房和设备,欲意对外出租。于是,王某与鞋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公司以每年1万元的费用,将闲置的厂房、设备、企业名称和注册商标一并租赁给王某使用。2005年3月份,工商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王某生产的布鞋厂址和厂名不符,经过询问得知,王某使用了租来的公司名称和注册商标,但厂址却是他自己的地址,此时他已经生产布鞋10万余双,经营期间,王某还以公司的名义与青岛一家鞋厂签订了定牌加工协议。 昨天,沂源县工商部门立案对王某冒用他人厂名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出租企业名称的公司同时接到了罚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