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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汉江湖北段从4月1日起全面禁渔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17 国际在线

  新华网武汉4月1日电(记者詹国强)长江、汉江湖北段从4月1日开始,全面进入禁渔期,以保护长江、汉江淡水鱼繁殖、休养,禁渔为期3个月。

  湖北省水产管理办公室任敬华向记者介绍说,长江、汉江是淡水鱼类天然的苗种基地,每年春季是淡水鱼繁殖高峰期。为了保护长江、汉江的渔业资源,湖北省从2003年开始,每年春季实施3个月的禁渔制度。这次长江禁渔范围是由葛洲坝以下至黄梅段,汉江禁渔范围
是由郧县以下至汉口集家咀段。禁渔期间,严禁渔民下江捕捞作业,禁止餐饮、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

  任敬华说,长江、汉江湖北段共有捕鱼船只6000多艘,渔民1万多人。禁渔期间,湖北省各级财政、民政和劳动部门将出台补贴政策,妥善解决渔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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