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审结一起无国籍人运输毒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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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1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昆明3月31日电(区鸿雁、李霞)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两名无国籍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去年5月28日,赵某、杨某以体内藏毒方式乘坐昆明驶往贵州盘县的客车途经曲靖市富源县时,被公安机关查获,从赵某身上查出毒品海洛因175.5克,从杨某身上查出海洛因169克。
警方审查中,赵某、杨某二人自称从祖父那一辈时就从中国境内移居缅甸,且均是在缅甸出生、长大,属于缅甸公民,要求将其移交给缅甸政府。 公安机关经过与缅甸驻中国领事馆联系,缅甸联邦政府出具的照会证实,赵某、杨某在缅甸并没有户籍登记,缅甸政府不认定二人为缅甸公民。 法院审理认为,参照《关于办理涉外刑事案件国籍确认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两名被告人应以无国籍人对待,同时按照我国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的规定,被告人在中国境内以体内藏毒的方式运输毒品海洛因,毒品数量均达100余克,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