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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上网QQ约抢 一少年犯罪团伙被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19 云南日报

  因痴迷上网,几名未满18岁的男孩在没钱上网的情况下竟通过网络联系,相约实施抢劫。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成功打掉了这一犯罪团伙。

  去年12月25日晚11时,昆明市江东小康城银河大道上发生了一起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手持刀具棍棒,劫走了出租车驾驶员的手机等财物。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立即对现场进行了勘验,立案侦查。2005年1月2日晚,北京路出租车检查站民
警在对一路过的出租汽车进行检查时,车内3名少年慌张的神情引起了民警的怀疑,于是民警立即命令出租车停靠接受盘查。经查,民警在3名少年身上搜出了管制刀具和棍棒等物,遂将3人交由公交分局四大队审讯。

  “我姓吴,我和我的两个朋友都是昆明市寻甸县人。我们携带刀、棍是想打车到江东小康城附近伺机抢劫出租车司机。”在审讯中犯罪嫌疑人“小吴”交代出他们的打车目的是预谋抢劫。在此之前,3人还在小菜园立交桥、下马村等地持械抢劫路人8起。由于这几人的抢劫方式和12月25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十分相似,民警对这两起案件进行合并案处理后,民警查出“小吴”正是12月25日抢劫出租车司机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之一。

  据“小吴”交代,去年12月25日的抢劫出租车案件是他和“老会”、“小龙”合伙实施的。除了“老会”今年21岁外,他们几人均不满18周岁,而且“小龙”还在上学。他们原来互不认识,但都爱在网吧中聊QQ,时间一长便成了好朋友。由于没有工作,平日里大人给的钱根本就不够上网,于是,在“老会”的提议下,他们没钱上网时就通过上QQ约人抢劫。根据“小吴”的交代,1月3日,民警在下马村钢材市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小龙”。25日中午11时,民警在小坝一网吧抓获了“老会”及另外2名同伙。经审讯,“老会”对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出他们3人在“小吴”、“小龙”落网后还实施了6起抢劫路人的犯罪事实。

  3月30日,犯罪嫌疑人“老会”在江东小康城银河大道指认了犯罪现场。

  张慧敏(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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