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孩被狗咬破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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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1:3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 梁建恕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今年2月22日上午,家住江宁区的王女士(化姓)6岁女儿的脸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得鲜血淋漓,一场邻里纠纷就此上演。 昨天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女孩的父亲章石(化名)。他告诉记者,看到女儿被咬
章石说,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邻居的女主人只是在女儿回来后买了点礼品到他家来过一趟,该女主人说:“你家的女儿也有保险,我们再添一点钱就能把事情解决了。”章石说,两家并没有就医药费的问题达成任何共识。 章石告诉记者,被咬后,女儿变得爱哭了,而且不敢一个人出去玩;据医生介绍,女儿的脸上肯定会留下伤痕。因此,除了正常的医药费、误工费之外,他还想要求邻居予以精神赔偿。 律师观点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钱苏平律师认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章石可以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自己女儿看病的医药费,以及看病期间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和面部整容手术费用。 对于章石要求的精神赔偿,钱律师认为可行,女孩的面部有可能构成伤残,章石如果决定打官司的话,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然后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向法庭主张相应的精神赔偿。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