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十大制度为消费安全筑屏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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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2:14 南京报业网 | ||||||||
【今日商报报道】(记者郗宜)针对当前社会消费的特点,我省工商部门将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建立和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经营者自律、工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 记者本周三从省工商局获悉,我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将首先在全省范围内部分重要商品交易市场、重点流通环节推广实施,然后逐步向中小型交易市场及零售企业推行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的严重性和中毒人员的多少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为最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另外应急预案根据现场检查、了解分为几种情况,因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餐饮服务消费环节、投毒、制假窝点生产的食品等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各有不同的应急处理办法,如要收集相关证据、在最短时间封存并提取样品送质检机构、及时撤柜、下架、封存、检测、公示、召回等。各单位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上级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消费提示制度商品和服务质量检查、巡查、监测和12315申投诉质量问题集中的信息内容,应当予以提示,包括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检查、巡查、监测结果,不合格商品的质量情况、经销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多次检查、巡查、监测合格和不合格的商品名录等;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向消费者发布商品、服务信息和消费提示等。 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经营者必须撤柜情况包括供货商无合法主体资格或无法提供商品合法证明文件、日常检查出的问题商品、职能部门认定的不合格商品等;召回情况包括已售出的不合格重点商品、生产企业自查出的问题产品、职能部门认为必须召回的问题商品、已造成社会危害的商品、经营者认为应召回的商品等。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