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捡回黄图 少年学会龌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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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3:13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13岁男孩两次奸淫5岁女童,贫困的监护人只能赔偿8000元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李剑锋)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看了妈妈拣来的黄色影碟的封面图片后,抓来邻居5岁女童“实习”——两次将其奸淫,而双方父母竟然都浑然不知。
龙龙和童童(均为化名)一个是江西人,一个是四川人,都住在湖里,5岁的童童叫龙龙“大哥哥”。今年2月3日下午,童童爸爸上班了,妈妈在打麻将,无聊的童童决定自己去找邻居“大哥哥”玩耍。龙龙是一个初一学生,正在看书,他一见童童就让她把大门关上,要求她把裤子脱下,说要跟她玩一种“更好玩的游戏”。龙龙模仿图片的姿势,与童童发生了性关系。其实此前两天,龙龙还拉着童童“实行”过一次。 2月3日晚上,童童要求妈妈给她清洗身体时,妈妈才发现她身上的白色液体,问她怎么回事,童童才告诉妈妈都是“大哥哥”害的。童童妈妈报了警,这时龙龙父母才知道儿子作了孽。 龙龙父母都不明白儿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妈妈说,儿子平时挺乖的,家中也没发现什么黄色书籍之类的东西,龙龙平时也没钱去上网吧啊。 警察问龙龙,你的举动都是从哪里学来的?龙龙回答说,因为妈妈是清洁工,以前拣垃圾时拣了许多影牒片回来,他是从封面上看到的。 由于龙龙在作案时未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童童的父母遂将龙龙及其父母告到湖里区法院的民事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家境贫困的龙龙父母也表示愿意赔偿,双方几经协商,于3月29日达成协议,由龙龙父母赔偿8000元。 链接:多陪陪孩子吧(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