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今起全面禁渔 三个月内禁止一切捕捞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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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5:20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长沙4月1日电(记者龙弘涛黄兴华)从4月1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洞庭湖开始进入历时三个月的禁渔期。此次春季禁渔范围主要在洞庭湖区、华容县塔市驿至临湘白沙洲183公里处的长江江段,以及洞庭湖近邻水域。在禁渔期间,各级部门还将大力开展人工增殖放流。 长江禁渔期制度是依据渔业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的一项长江渔业资源养护管理
为保证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湖南省要求,在规定的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证集中”和“湖中没有渔船,水中没有网具,市场没有湖鱼”。同时,从4月1日至5日,洞庭湖区各县(市)还将组织渔政力量进行清湖行动,打击违禁偷捕行为,确保禁渔效果。 洞庭湖为全国第二大淡水湖,有水生野生动植物330种,其中鱼类117种,有属于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白鳍豚、中华鲟、白鲟等。洞庭湖的渔业捕捞量占全省总捕捞量的60%以上。 2003年,湖南省首次在洞庭湖区、长江湖南段、相邻洞庭湖的湘、资、沅、澧四水水域实施春季禁渔。春季禁渔实施后,效果十分明显,实行禁渔的区域渔业产量比以前增长了30-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