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立法遏制塔里木河流域开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7:2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4月1日电(记者李晓玲)随着新疆严格立法治理塔里木河流域的非法开荒行为,塔里木河流域大规模开荒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进一步制止塔里木河流域的非法开荒行为。今后,未经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塔里木河流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荒,对违反规定批准开荒和围垦河道的行为设定法
近年来,在塔里木河流域违反规定毁林开荒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的行政管理部门,甚至有些领导违反规定,批准开垦了大片荒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据调查,自2002年以来,塔里木河流域非法开垦土地11万多亩。 塔里木河全长1321公里,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母亲河。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人口增加和大量垦殖,这条河流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