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树森:法治将成为广州的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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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7: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林树森说,“广州人大现象”不是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抬杠 本报讯记者曾璇、通讯员仁达报道:昨天,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林树森在广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上表示:法治将成为广州的特色,广州市人大的所有核心就是依法。
会议总结了广州2004年依法治市工作,讨论通过了今年的工作要点。 林树森说,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是法制,法制建设广州也取得很大成绩。早在上世纪80年代,广州就提出依法治市的口号和工作方案,坚持在工作实践中强调运用法律法规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如在处理“房地产开发热”中遗留的“烂尾楼”问题,政府不是直接去找原来的房地产商解决问题,而是引导和资助被拆迁户通过法律打官司来解决。 林树森表示,曾在与市政协港澳委员的座谈会上,谈到广州在发展中要体现城市先进性的问题。城市竞争力,就在于城市的特征相对于其他城市,能否体现先进性。如果一个城市在一两个方面体现先进性,那么这个城市就是有特征的城市。如果一个城市在综合方面都有先进性,那么这个城市就是这个地区的中心城市。而依法治市是推进民主法治、构建和谐广州的重要工作,也是城市特征的体现。“广州今后很关键的优势还是要靠法治”。 人大制度是基本的政治制度,以前广东人大、广州人大现象引起了全国的关注,林树森说,广州人大它的核心在哪里?就是依法,依法立法、依法监督、依法任免干部,而不是说广州的人大现象就是要和政府部门抬杠,让政府部门很尴尬。“广州市人大与广州市政府、市两院的目标是高度统一的,没有什么靠抬杠、制造矛盾来突出人民代表的权威。”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