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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宝马车主状告全责行人 索赔全部修车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8:1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当行人与车辆发生碰撞时,一般都是行人要求车主进行赔偿,车主状告行人的事情非常罕见。今天,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无责车主状告全责行人的索赔案件。

  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诉称,2004年10月29日,其公司司机林某驾驶公司的宝马牌小客车在海淀区紫竹院路华澳中心门前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北向南步行进入机动车道的行人刘某发生碰撞,致使宝马车损坏。公司为此花费了近2万元的修车费。几天后,海淀交通支队作出
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刘某与其同事嬉闹过程中进入机动车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因此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接到认定书后,房地产公司向刘某索要赔偿,却遭到拒绝。于是该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全部修车费用。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孙莹 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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