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健、谢霆锋为打人修改剧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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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9:2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王伯昭被打事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在二中院二审开庭。 上午9时,原告王伯昭和他的两名代理人来到法庭。被上诉席上则坐着两个身穿警服的民警。 尽管事隔很久,在回答法官的询问时王伯昭情绪还有些激动。 王伯昭上诉认为,张卫健、谢霆锋先是擅自修改剧本,为实施伤害进行了准备,后假戏真作,故意殴打其致轻微伤(上限)。杨宋派出所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对现场的录像带采取保全措施,没有进行现场勘验,导致认定本案主要证据不足。 怀柔分局杨宋派出所的代理人称,张卫健和谢霆锋致王伯昭轻微伤属剧情需要,没有主观故意。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伯昭的请求。 案情回放 2004年9月18日,在拍电视剧过程中,演员张卫健、谢霆锋“假戏真作”将演员王伯昭打伤。后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杨宋派出所作出不予处理决定。一审法院维持了此决定。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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