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上厕所突发煤气爆炸 身体被烧伤索赔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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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1:2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厕所里突然煤气爆炸,把正在方便的3村民烧伤。昨天,面对受伤村民20万元的索赔,朝阳金盏村村委会在庭上叫冤,好心为村民盖厕所,却要额外承担责任。 上厕所被烧伤
被烧伤的是金盏村的靳翠兰、王贵品和10岁的小明(化名)。由于小明还在疗伤,他的妈妈昨天和其余两位被烧伤的女村民一起出庭,“我们被烧伤,是由于村委会管理不善造成的。”村民说,自从厕所建起来后,管理相当混乱。尽管厕所内写了“保持卫生”的标语,但里面依然满地垃圾和污水,而该写的“禁止倾倒易燃易爆物品”的标语却没有写。 村委会拒绝赔偿 “我们决不同意赔偿。”村委会代理人律师刘芳说,倾倒液化气导致爆炸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在公安机关没有侦查清楚之前,是不能向村里提出民事赔偿的。“如果刑事案件也要我们承担责任,那以后假如有人在厕所里被强奸、抢劫,我们也得负责不成。”刘芳举例反驳村民扩大了村委会的管理责任。 厕所是为了方便村民而无偿提供的,村里只负责清洁等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刘芳说:“要是这样,以后谁还敢为群众做一些公益事业啊。” 消防员出庭作证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消防监督处参谋崔晓东出庭向法官介绍起火原因。崔晓东正是2月5日爆炸当晚处理事故的工作人员。他说,起火的原因是有人向厕所中倾倒液化气残渣,气体挥发遇明火发生爆炸。而他们在厕所内的垃圾堆上发现了蜂窝煤,崔晓东说,不排除蜂窝煤引发爆炸的可能。法官询问村委会的防火职责范围,崔晓东称村委会是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成员。 由于3人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法官宣布择日继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