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威胁原单位勒索30万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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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04:5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4月1日电 (记者 潘志贤 通讯员何向东 宋俊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扬言炸长城案近日一审判决。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爆炸物罪及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高大彬有期徒刑8年,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高三彬有期徒刑4年。 2004年初,平顶山市卫东区东高皇乡黎明矿采煤工高大彬利用工作之便,从黎明煤矿井下先后多次盗得雷管8枚、内含炸药18卷共2.5公斤。当年9月,高大彬和在北京市石景
法院审理后认为,高大彬和高三彬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二人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属于犯罪未遂,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