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家详解新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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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2日10:50 生活报 | ||||||||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实施当天,铁路部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和其他法规相比,新条例对违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的处罚更加严格。 记者问:新条例首次设立了安全保护区,沿线居民应如何注意? 答: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铁路线路两侧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保护区的距离
一旦有人违反这些规定,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单位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处罚。 记者问:新条例对托运货物做了哪些新规定? 答:新条例规定,货主在托运货物时,应该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性质,不能匿报、谎报,更不能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的货物,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有以上行为的,铁路部门将依据新条例对其进行处罚,匿报、谎报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普通品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在危险货物中夹带禁止配装货物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问:如果旅客不让检查“三品”怎么办? 答:新条例的约束是双方的,铁路部门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和托运的行李进行安全检查。如果乘客不愿意接受安全检查、铁路部门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如果需要打开乘客的行李进行检查,将由乘客本人打开让铁路工作人员检查,铁路工作人员无权自己打开乘客的行李。(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