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法律直通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06:59 哈尔滨日报

  从本期开始,说法版上的援助栏目改为法律直通车。采取问答的形式,为有法律问题的读者服务。你有什么样的法律问题、疑惑都可以来电来信咨询。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为读者解答,必要时将为读者提供法律援助。

  电话:84890185

  E—mail: jinyi588@yahoo.com.cn

  奶奶对父亲的遗产有继承权吗?

  问:我父亲在意外事故中死亡,结果肇事方赔偿了4万元,现在全家人都要分割这份赔偿金,请问我奶奶是否也应该参加分割呢?

  答:你奶奶作为死者的母亲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不管养父母吗?

  问:我邻居郑某夫妇在15年前收养小兰为女,夫妇俩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把她抚养成人。2001年小兰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双方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半年前,郑某因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住院期间又欠下了部分债务。现在郑某夫妇生活拮据,需要得到经济上的帮助,郑某夫妇想让小兰给予经济上的帮助,可又害怕碰钉子。收养关系解除后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答:我国《收养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根据该条规定,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郑某夫妇和小兰之间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只能证明双方有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在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之前,不能产生双方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该法第30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根据该条规定,如果郑兰在成年之后与郑某夫妇解除了收养关系,那么,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郑某夫妇,小兰仍然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他们可以与小兰就扶养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愚 人 节
整蛊先锋幽你一默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