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送来了“救命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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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2:49 云南日报 | ||||||||
1日上午10时40分,当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数名法官驱车近百公里,将6万元现金送到晋宁县新街乡安乐办事处杨家河村村民徐国兴家中时,这个年近40的农家汉子感动得泣不成声。 2004年3月13日下午,徐国兴年仅6岁的儿子徐龙与几个小伙伴在村头玩耍时,因误爬上水泵房旁边的变压器而被高压电击伤,经初步抢救后转往昆医附二院医治。6月4日,在晋
今年1月10日,徐龙父母向昆明中院起诉,认为变压器的所有者应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精神赔偿金共计1123686.67元。3月10日,徐龙的父亲提出申请,认为徐龙病情越来越严重,急需住院治疗。经市中院合议庭合议后下达了由3被告先行支付徐龙医疗费6万元的民事裁定书,并依法扣划了晋宁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6万元执行款。随后,法官们亲自将6万元“救命钱”送到徐龙家中。 孙 伟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