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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刁难群众要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2:49 云南日报

  《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出台

  本报讯昨日,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丁仕凯向记者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

  该办法所称行政不作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以致影响机关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据了解,行政不作为问责方式有诫勉谈话、责令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停职、当年年终考核不评定等级或定为不称职、免职或者辞退等7种方式。以上问责形式,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据悉,该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马丁华张帜然(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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