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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医疗纠纷系医疗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15:39 中国宁波网

  记者张建平

  宁波晚报讯昨天,记者从市医学会获悉,该会去年受理的267件医疗纠纷中,有76件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占36.3%。而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当事人却仍然不依不饶,向医院要求索赔,从而影响了医院和医生的正常工作。因此,有关人士呼吁:医患双方应理性面对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名病人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到市区的一家医院动手术后,却发现两腿有长短。于是,该病人认为两腿长短不一是医院手术不当造成,应由医院承担责任。医院则认为这是患者术后缺乏有效的关节功能锻炼造成,与手术无关。医患双方相持不下,委托市医学会做鉴定。由医、患及医学会三方代表随机抽取骨科专家3名,对这起纠纷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最终的鉴定结论是:双下肢不等长,是由于病人没动手术的那条腿原有疾患,短缩所致;医方诊断明确,手术治疗符合诊疗常规。医院方面因对健肢原有疾患未有很好的了解而处于被动,这例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然而这名患者及其家属仍不断到医院寻求赔偿。

  近期,宁波市医学会对各医疗单位有争议的突然死亡的57例病例做过尸体解剖,结果发现大部分为疾病所致。有一病人发病时表现为胸闷、心慌,经医生抢救衰竭而亡,家属认为是医生用药不当、抢救不及时所致,而解剖后发现该死者患有肾上腺嗜咯细胞瘤,这是致死病因。这种疾病发作快,症状不明显,临床抢救成功率极低。

  据有关专家称,现在,对疾病的诊断大多是通过病史、体格检查、辅助仪器、化验手段间接获得疾病信息,再由医生综合诊断而来。国家卫生部对三级医院的误诊率规定在10%以下。遇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通过医疗机构所在辖地的法院,以法律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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