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一年显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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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21:02 每日新报 | ||||||||
阮津宫伟 新报讯【通讯员阮津记者宫伟】日前,市人民检察院在和平区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现场会,会上公布了本市检察机关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一年以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情况,同时,本市和平区检察院介绍演示了该院开发研制的“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以加快实现人民监督员制度工作规范化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 90件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作撤销案件处理的 56件 61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的27件33人,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 7件 7人。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办案部门意见,提交上级院复核决定的4件5人,监督工作得到稳步发展,收到良好的效果。 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一项重大改革,主要内容是对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交由人民监督员审议,建立一套对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案件的外部监督机制。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开发研制了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以“三类案件”监督流程、“五种情形”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的管理为内容,包括案件提起、评议准备、人民监督员评审组人员的选定、评议表决结果、案件处理结果等进行编辑而成。使用该软件,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在收到提请评议案件部门的有关材料后,只需录入案件基本内容,信息系统就能根据案件评议程序的不同阶段,自动生成全部文书,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案件评议材料送达人民监督员,确保了案件评议的质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