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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期伤亡不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3日21:07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记者 朱锐

  【金陵晚报报道】4月1日,《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昨天上午,省、市劳动以及安监等部门联合在山西路广场就新条例举行了“工伤保险现场咨询”活动。

  市民郝先生来到展台前,问工作人员:“像我们单位这样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如果
我们发生了事故,今后由谁来埋单呢?”工作人员明确地告诉他,各类企业都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一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碰到那么倒霉的事情,省下办工伤保险的钱以为划算,其实不然。如果单位现在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今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足额补缴工伤保险费后,职工继续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企业按规定支付。

  据介绍,在校学生到单位实习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不属于《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范围。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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