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提醒店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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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转租广告莫乱贴 本报讯4月2日,市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执法人员对市区飞霞南路、锦绣路、吴桥路、小南路等路段进行检查时发现,近期有部分沿街店铺业主将店铺转租广告张贴在店铺卷门或附近墙上。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要求乱张贴的店铺业主自行清理,并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行政执法部门提醒沿街店铺业主,应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等正规渠道做转租广告,或者在中介市场登记转租。 金辉 周碧 悬挂横幅要规范 本报讯 日前,温州市区一饭店因未按规定规范悬挂横幅而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处罚。 位于市区飞霞南路某大厦的一饭店在大厦前人行道的行道树和城市照明设施路灯杆上悬挂了一条宣传横幅。行政执法人员检查时,店主出示了完整的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向其表示,行道树与电线杆上不允许悬挂宣传横幅,并现场讲解了一些常见的设置规则,该店主明白后马上实施了现场整改。 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店主,除依法审批有关手续外,还要了解宣传横幅等有关设置规则,要规范悬挂。 陈丹 程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