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商场未足额安排残疾人就业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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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7:5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湖南路一商场没有安排足额的残疾人岗位,结果“被罚”交了5万多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昨日上午,记者从鼓楼区民政局举行的一次咨询活动中获悉此消息。 据介绍,该商场一共有400多名员工,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城镇从业人员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这一规定,该商场应安排6名残疾人工作,但是目前仅有3位残疾人在岗位上。依据“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应当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市、县统
昨日的咨询会上,数百名群众还就最低生活保障、双拥优抚、退伍兵安置等问题,向民政部门进行了咨询,现场气氛热烈。另据了解,2004年度,鼓楼区民政部门一共募集到193.2万元的慈善捐款,至今年3月底,该区共有8987名困难群众从善款中受益。(朱霞欢 谷岳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