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煤集团“逆向监督”让职工拍手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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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工人有权处罚管理者的失误 本报讯(记者李国通讯员马力东宣)3月31日,重煤集团东林矿通风队管理者因指挥失误,工人李长健根据本队制定的安全管理办法,给予了队管理集体罚款200元的处罚。因管理者指挥失误,工人对其予以处罚,这种“逆向监督”的安全管理办法,令职工们拍手叫好。
近日,该矿通风队工人李长健等人在安置2611-100m至-90m斜坡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时,发现若按队管理者的要求施工,位于进风巷的通风机出风口距进风口只有5米,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不得小于10米”的规定,有发生循环风的危险。于是,李长健等人当即向队管汇报请示,后经查实,确属管理者没有认真核实现场情况所致。于是,该队工人李长健根据该队的安全管理办法,开出了对队管集体罚款200元的罚单。 据悉,在煤矿安全工作中,长期以来形成了一系列从上管下的管理监督模式,也就是“要我安全”的管理方式。然而在现实中,因管理者指挥失当导致的血淋淋的事故却时有发生。随着安全教育的深入,全员安全意识得到强化,“我要安全”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产一线的操作者,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最为了解,对脱离安全客观环境的作业计划,他们最有指正其错误的权利。为此,该矿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者与操作者双向监督。许多职工深有感触地说,这是治疗“事故多发症”的一剂“良方”,值得推而广之。 该矿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办法执行以来,共有3名工人向队管开了罚单,共计罚款6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