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问执法者之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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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59 生活报 | ||||||||
送稿时,买了几份报纸。信手翻来,发现有偏爱的“茶座”,细瞅时“网吧违规谁之过”的话题预告撞入眼球,因为曾经痛苦,难言终可直抒。 儿子年方16岁,是学功夫的。学武枯燥乏味,我很理解,令人费解的是,去年他跟朋友学会上网,后来痴迷而不能自拔,直至逃学夜不归家。
去年上半年,儿子共离家出走五次,每次5至7天。儿子每次逃学上网,我便要求亲告友联系人马四处找他。我领人在外找,妻子在家茶饭不思涕泪横流。 别的我不怕,只怕孩子没钱仗功夫去打劫,毁了他也坑了我。万幸的是,他只为娱乐,缺钱变卖游戏机,然后吃住网吧。 据儿子后来交代,类似他这种情况,在他去的网吧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看来,老板昧心挣钱是毫无疑问了。 为啥儿子敢在网吧“长住沙家浜呢”?原因是老板热情欢迎他们,儿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住就怎么住。那为啥网吧容留未成年孩子过宿呢?儿子说没有过问的,或是很少有人检查。如果有人查得勤管得严,我的儿子在出走的三十来天中,早被检查人员发现而被送回来了。 由此来看,老百姓对执法者的表现是不满意的,尤其有的家庭,孩子因上网没钱———抢他人偷自家,且杀戮亲人的行为也绝非仅有,这些家长非但不满意,而且要愤怒地拍桌子骂娘。 众所周知,网吧已成为了未成年孩子的犯罪温床,如果我们再不下决心科学有效地治理网吧,不仅是渎职的问题,而且也是执法者对犯罪的放纵,同时又是对社会和孩子们的犯罪。拍拍胸脯———你能负起这个责任吗?不然就下课换人,打肿脸充胖子死撑个啥呢!(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