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岂是“陪嫁丫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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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59 生活报 | ||||||||
现如今,公益广告已经深入到我们生活的角角落落,抬眼望去,无论是电视、网络、报纸,还是街头的广告牌,公益广告可以说是随处可见。小小的公益广告,承载着创作者们的一番苦心以及美好的祝愿和祝福,承担着教育大众,团结社会力量,缓和社会矛盾的责任。制作精良的公益广告还起着“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它的魅力在于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往往能与受众的心灵“一拍即合”。
然而,本报3月26日的一篇报道却让我们对公益广告原本“大家闺秀”的地位和气度产生了怀疑。据报道,哈市街头部分公益广告“变了味”,商业广告喧宾夺主,占了大半栏,公益广告被挤得只能靠边站,仅剩立锥之地。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还是“广告通”透露的信息,由于街头广告牌审批手续十分严格,很多广告商喜欢把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捆绑宣传,这样不但宣传了产品,而且在审批上也“顺畅”很多,云云。 原来如此,这不过又是商家玩的一把商业游戏———盛装打扮推出的是商业广告这个“新嫁娘”,公益广告不过是商家眼里的“陪嫁丫头”而已。 诚然,作为商家,制作广告的动机,一个是为了公益,一个是为了盈利;作为广告的内容,一个是传播公益信息,一个是传播商业信息;作为广告的结果,一个是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且不带来利润,一个是推动营利事业的发展且带来利润。如果让公益广告靠边站,公众没有受益,其公益性又如何体现呢?! 那么,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又该如何权衡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的呢? 无独有偶,今年寒假归来,武汉一些高校的学生发现,校园里悄悄地多了一道“风景”———北京某知名避孕药的广告。广告牌长约2米,宽约1米,一半是110报警服务台公益广告,另一半则是避孕药广告。这也是一种商业的陪嫁行为,只是因为避孕药广告竟进了校园引起了轩然大波,没多久,避孕药广告就黯然隐退,被换上了“热爱学习、热爱校园、热爱生活”之类的校园公益广告。此举虽有其特殊原因,但是监管部门的管理力度和反应速度也让我们赞许。看来,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只要将公益广告的主题内容、公益主题应在广告中所占据的篇幅尺寸等在管理条例中明确化、具体化、细则化,加强公益广告有效监管的力度,弥补管理上的缺失,防止商业广告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公益广告就能恢复其“大家闺秀”的身份。(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