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民意叫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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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09:59 生活报 | ||||||||
我国的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正常值应为102至107比100,而实际上已经达到了116.9比100,出生人口性别严重失衡。为了平衡男女性别比例,哈尔滨3月初出台新规定:怀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产要经过行政审批。然而,仅仅过了20多天,这个地方法规被修改了,“人流审批”被取消。 平衡人口出生的性别,政府必须采取干预措施,出台“人流审批”,应该说是政府为
但是不是所有的人工流产都是选择性人工流产呢?答案是否定的。“人流审批”首先就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政府可以对医院以及一切医疗鉴定单位加强监管,而不能把行政审批延伸到公民怀孕以及人工流产的隐私权上。 对人工流产进行行政审批,实际上是政府部门新增的一项行政许可,但根据去年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只有省一级以上政府才有权力设立行政许可。“人流审批”缺乏法律依据,所以只能被修改。 不管是闻过即改,还是从善如流,这条没有民意支持、没有法律依据的地方法规修改了。就像市政府法制部门对现行有效的百余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修订或者废止工作,也是在响应民意和体现法律的严肃。(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