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村民持证砍树受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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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27 汉网 | ||||||||||
(记者滕翔昊王蕾)手持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到规定地方砍树,却被公路部门告知其行为是乱砍滥伐,不仅把树扣了,还要面临处罚。前日,黄陂村民冯青华诉说了他的遭遇。 冯是黄陂区三里镇风斗湖村村民,他购买了姚集镇仁和村付家湾村民鄢某和王某的6棵意杨树,该树靠近姚蔡公路旁。 3月30日上午,冯持该区林业局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到指定地点(6棵意杨树所在地)砍树时,被姚集镇仁和道班与黄陂区公路段路政科工作人员制止,理由是“违法砍伐树木”。冯称,公路部门未开具任何收据或暂扣凭证,就将其已砍伐的5棵意杨树和车辆扣押。 区林业局表示,冯所砍伐的意杨系严格按照《采伐证》上的要求执行的,并未违规。 但黄陂区公路段路政科周科长称,冯砍伐的树木紧靠路边,属行道树。按《公路法》规定,采伐行道树必须先经过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林业局不具备单方面批准采伐的权力。 区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李科长则称,林业局批准《采伐证》时,要事先明确树木所属权。如所伐树木属路政部门,则需通过交通部门审批。该局事先已通过姚集镇仁和村村委会开具证明核实,这6棵意杨属鄢某和王某所有,因此林业部门有权单方面核发《采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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