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卫生行风建设将走好“三步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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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0:29 燕赵晚报 | ||||||||
违反“八不准”将逐级追究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丽强)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将继续深入开展卫生行风建设,走好诚信服务、便民服务、人文服务这“三步棋”,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大力开展诚信服务。紧紧围绕开单提成、红包、回扣、乱收费等社会热点问题,建立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临床医生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公示、临床医生用药合理性评价、检查化验单合理性评价等制度,严格落实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和查询等制度。严禁药品销量、化验检查与科室、个人的收入挂钩。院长是行风第一责任人,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并逐一分解落实,出现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卫生行业“八不准”规定的,要逐级追究责任。 围绕医院服务“繁、难、差”,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增加挂号、收费、放射、检验、取药服务窗口,积极开展一条龙服务、一站式服务,努力消除排长队现象。按照病人需求调整服务时间,实行无假日门诊、无午休门诊、夜间门诊等。各医院要在服务意识、服务语言、服务技巧等方面进行全员培训,强化礼仪规范,真正把宾馆式服务的口号落到实处。 增加服务的人文含量,大力开展温馨服务,促进服务方式的转变和服务态度的改善。要继续开展创建温馨病区活动,年内再评选20个温馨病区。同时开展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好的典型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的行为,开创温馨服务的新风气。 卫生行业“八不准” 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