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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告邮局引来邮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15:47 法制晚报

  寄特快专递时不能支付邮票起诉十余名邮币卡市场经营者旁听

  被告:贴邮票无法体现特快专递的方便快捷 原告:不贴邮票就快了吗

  本报讯(记者李奎)“邮票也是合法的邮资凭证,为何不能使用呢?”市民程先生在用邮票支付特快专递邮资遭到拒 绝后,以侵权为由将邮局告上法院。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开
庭审理了这起纠纷案。

  庭审现场

  上午9时,程先生和他的代理律师一同坐在原告席上。此案吸引了十余名马甸邮币卡市场的经营者旁听此案,直到开 庭前,仍有经营者不断进入法庭。

  针对程先生的侵权指控,邮局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辩称,作为新兴的邮政业务,特快专递按照有关规定一般采用现金支 付的方式。如果大家都采用贴邮票的方式,就无法体现特快专递方便快捷的特点。

  程先生的代理律师立即予以反驳:“不贴邮票就快,贴邮票就慢了吗?难道这还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他的发言 在旁听席上立即得到回应性的哄笑。

  10时,此案庭审结束,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案情回放

  2005年1月,程先生到北京市邮政局西外大街邮政支局给朋友寄特快专递。当他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时,邮局工 作人员表示:发特快专递不能贴邮票,只能付现金。程先生只好付23元现金。程先生认为邮局侵犯了他的权利,故请求法院 判令邮局停止拒绝他在特快专递上贴邮票,退还23元现金。

  法规链接

  我国《邮政法》规定:“各类邮件资费的交付,以邮资凭证或者证明邮资已付的戳记表示。”

  邮电部发布的《关于邮资凭证发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规定:“邮资凭证是邮电部依法发行的用于邮政通信作为邮件 纳费标志的有价证券。”邮资凭证包括邮票(含纪念邮票、特种邮票、普通邮票、专用邮票、小型张和小本票)、邮资信封、 邮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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