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员为什么就不能“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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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领导干部也可以‘下岗’了”,无疑是近几天永康人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其诱因源于永康市日前出台的一份关于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文件:对领导干部同一职位连续任期以及任职实行最高年龄都作出了刚性限制。(3月29日《现代金报》) 在永康,当地百姓把干部任期制与“下岗”划等号,显然是一种误读,因为不论怎样,领导干部的任期制度和工人下岗有着本质的区别。因为干部的“下岗”不过是权力的解除
“下岗”是前几年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政策,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人员过多,通过裁减人员达到提高效益。我国领导干部目前基本上还是铁饭碗、常任制,“一朝入衙门,终身吃皇粮”。即便是现在的任期制,也不过是任职期满后,职务没有了,但是,一切待遇还保留着,甚至为了让某些官员腾出位子,还要待遇升级。比如,许多地方规定,连续在县级岗位干够若干年,退位后可以享受高半级(副厅局)的待遇。这样就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人员太多,一些领导岗位的副职人数可以达到十几个;二是人员臃肿,不堪重负,干活的人少,拿钱的人多,有限的财政养活着大批无所事事的官员。现在政府机构的人浮于事很像当年笨重的国有企业,不使用雷霆手段“消肿减肥”,效能无法增强。 让领导干部也可以“下岗”,干部制度改革必须朝着这个方向前进,否则,只能越改人员越多,负担越重,效能越差。 季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