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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国有银行河北省分行:提前还贷不交违约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2:08 燕赵都市报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房贷利率上调的热议高烧未退,又传出四大国有银行准备收取违约金以遏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风波。我省提前还贷是否要交违约金?记者昨日从四大银行河北省分行处得到答复,目前四家银行暂无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的考虑,也不会以服务费或手续费等形式变相收取。

  四大银行:能从容应对提前还贷

  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四大银行河北省分行相关负责人认为,河北目前的房贷市场运行良好,房贷款一般用于自住,不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炒房的成分较多,受利率影响较大。目前河北地区各银行应对提前还贷的压力并不是很大,这也与本地经济收入有关。

  同时,四大银行也留下“活口”:并不排除将来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调整政策,对提前还贷的客户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据了解,长期贷款客户如果提前还贷,会打乱银行的资金安排,同时,银行安排人力变更贷款合同,无形中也加大了成本支出。

  月供一族:手头有钱肯定提前还贷

  去年年中购得新房的省会王女士在半年内连续遭遇两次“加息”,她对记者表示:有钱肯定会提前还贷,“相对于违约金,利息损失才是大头,提前还贷还是很‘划算’的。”

  据悉,有王女士这种想法的人不少,即使不能全部提前还款,也要部分提前还款,以节省利息支出。

  律师观点:收违约金之举合法不合情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汤红英认为,如果银行在合同中标明,对提前还贷要收取违约金,那么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讲是无可非议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客户在贷款之初咨询银行提前还贷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时,很多情况下都被告知是不收的,这表明银行在解释合同上存在误导。如果突然收取违约金,对老合同是一种不公平,虽然合法但不“合情”。他认为,银行应该考虑如何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

  本报记者:王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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