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所受处罚不满 电话恐吓昌平区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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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2:3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给昌平区委办公室打电话,称“要制造一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的毕某,上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据公诉人指控,毕某因打伤保安员,被行政拘留10天。毕某心怀不满,于2004年11月30日下午两次给昌平区委办公室打电话,称“要在昌平区制造一起震惊全国的爆炸案”。
法官当庭作出判决,以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1年。 作者:许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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