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宿舍撞上玻璃门视网膜脱离 大学一次性补偿受伤学生1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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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3:29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5日消息:一名大学生误以为宿舍阳台的玻璃门是开启的,一头撞上去,最终落下视网膜脱离的伤残。经嘉定区法院调解,在明确了新生张某在该事件中负主要责任的前提下,学校一次性给了14万元的补偿。 张某是某大学2003级的学生,入学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欲从隔壁宿舍回自己宿舍,误以为两宿舍阳台之间相通的玻璃门开着,他就大跨步的走了过去,没想到嘭的一声,重重的
顿时,张某也感觉到自己的头部和全身都在流血。经医生诊断,他的主要伤为眼睫状体脱离、晶体半脱位及混浊、玻璃体出血等,经有关机构鉴定相当于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 张同学认为,学校的阳台玻璃未采用安全玻璃,存在不安全因素,直接造成了对其身体的残疾,对其今后的学习生活和身心造成严重影响,故起诉到法院要求学校给予赔偿。学校辩称,宿舍玻璃门未采用安全玻璃是事实,但是学校在玻璃门上已经贴了一宽一窄两条蓝色警示标志,所以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原告疏忽大意而并非被告的过错,故请求法院分清责任依法处理。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学校一次性给付张某医疗费等合计14万元的补偿。 作者:朱勇 张志慧 (来源: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