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要儿子 未婚妈今来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余卫强实习记者胡进雨)成都某高校大一女学生小梅(化名)生下儿子后将其遗弃,感到后悔时又没能领回儿子。记者昨日获悉,小梅准备今日到成都领回自己的骨肉。

  小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泸州老家坐月子期间,她没有一天不思念被自己抛弃的孩子,还常常以泪洗面。而如果要抱回孩子,无凭无据的她很难如愿。两天前,小梅通过报纸
得知“通过亲子鉴定能领回儿子”,于是决定到成都抱回孩子。今日上午,她和母亲将从老家赶到成都,准备办理领回儿子的有关鉴定和手续,并到市儿童福利院看儿子。

  据了解,小梅和儿子的父亲张军(化名)感情很好,张军目前已回重庆某高校继续读书。他和小梅在得知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后,表示将在三年后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列》,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分别为22岁和20岁,而现在张军和小梅都只有19岁。

  小梅说,如果儿子顺利领回去了,她将休学半年在老家带儿子。半年之后,她回学校读书,儿子由家中父母抚养。等她和张军结婚后,两人再共同抚养儿子。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水蓝幸福
水蓝幸福海洋爱情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