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儿子 未婚妈今来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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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记者余卫强实习记者胡进雨)成都某高校大一女学生小梅(化名)生下儿子后将其遗弃,感到后悔时又没能领回儿子。记者昨日获悉,小梅准备今日到成都领回自己的骨肉。 小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泸州老家坐月子期间,她没有一天不思念被自己抛弃的孩子,还常常以泪洗面。而如果要抱回孩子,无凭无据的她很难如愿。两天前,小梅通过报纸
据了解,小梅和儿子的父亲张军(化名)感情很好,张军目前已回重庆某高校继续读书。他和小梅在得知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后,表示将在三年后办理结婚登记。因为根据现行的《婚姻登记条列》,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分别为22岁和20岁,而现在张军和小梅都只有19岁。 小梅说,如果儿子顺利领回去了,她将休学半年在老家带儿子。半年之后,她回学校读书,儿子由家中父母抚养。等她和张军结婚后,两人再共同抚养儿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