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首批人民陪审员5月正式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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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7:37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浩文 实习生杨东梅王龙)4月4日,西安市首批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统一确定、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开始正式接受培训,其中112人参加了为期一周的首期培训,今年5月1日,这些人民陪审员将正式上岗“出庭”。 209人拟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
今年5月1日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正式实施,西安市各级法院根据审判案件需要,经过严格审核,拟报审批的西安市首批人民陪审员共209人,基层人大已经任命的有135人。昨日,在西安市中院组织的培训中,其中的112人参加了首期培训。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209人中,其中男性143人,女性66人;汉族203人,少数民族有6人;党员137人,民主党派9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55人。此次培训教师由法官、大学法学专业教授等组成,培训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律、法官职业道德和审判工作纪律等,有综合知识、业务技能、庭审观摩与经验交流等。 年龄最大者72岁 最小的22岁 在众多的人民陪审员中,年龄最大的是西安市碑林区信访局72岁的离休干部宋严老先生。宋老说,他本身是碑林区法院少年法庭特邀人民陪审员,曾参加过40多次的案件庭审,前几天刚刚被任命为西安市人民陪审员,觉得很荣幸。 22岁的韩武娜是临潼区土地局法规科的干部,她是209名人民陪审员中年龄最小的一位。韩武娜告诉记者,她从西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已经快两年了,已顺利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平时就很关注一些案件,这次本人自愿并经单位推荐后成为人民陪审员,她很珍惜这次机会。 法院院长寄语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依法参与法院审判活动,除不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时,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必要时,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同时,他们具备社会阅历丰富、熟知民情等优势,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职业法官的知识局限。 昨日在培训班简单的开学典礼上,西安市中院院长康宝奇对参加培训的首批人民陪审员说:“希望大家保持本色,尽职尽责地掌好、用好审判权。自觉地保障司法公正,做让人民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