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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九成是人祸 海南省一季度发生93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1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森林火灾九成是人祸海南省一季度发生93起
  野外用火不慎是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之一。图为东线高速公路琼海段村民在路边随意烧枯树枝。 (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 古 月 摄

  本报海口4月4日讯(记者古月)记者今天上午从省森林防火办公室获悉,今年1—3月份,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3起,累计受损面积129.34公顷。其中百分之九十是人为用火不当所致,火灾总数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据了解,今年1—3月份,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93起,火场总面积395.7公顷,受害森林面积累计129.34公顷,损失成材林木1566.22公顷。其中火灾最严重的是临高县,火场总面积104.2公顷,受害面积2.5公顷,其次是昌江县,火场总面积75.5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7.96公顷;屯昌县发生火场面积43.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5.9公顷。

  省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火灾总数上升的原因,客观上是今年我省干旱少雨,主观上则是一些村民的防火意识淡薄,随意在林区用火和用火不慎酿成。例如澄迈县澄迈林场1—2月份发生森林火灾6起,从现场分析来看,大部分为人为用火不慎所致。还有昌江县发生的9起火灾中,7起是村民用火不慎引发。

  有关人士认为,随着我省森林面积的逐步扩大,森林防火任务愈显繁重,但与之相配套的防火规划未能同步实施,客观上增加了森林防火的工作难度。加上个别地方领导思想麻痹、工作松懈,对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以及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野外生产用火急剧增加,迷信活动用火、毁林烧山等随意违章用火现象依然存在,给森林防火工作埋下了诸多隐患。省森林防火办负责人提醒,野外用火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能在林区随意用火,人为引发火灾造成损失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古月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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