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春季防火工作要求 “家火山火一起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1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4日讯(记者袁锋通讯员郑布雄)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春季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由于连续干旱,我省森林火险等级增高,白沙、澄迈、儋州、昌江等地的森林火险已经达到易燃级,消防安全保卫任务艰巨。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生火灾634起,死6人,伤8人,受灾58户,直接经济损失52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度上升。
我省今年春季防火工作总要求是“城乡林草一起抓,家火山火一起防”,重点防范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用火,并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清明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全省城乡消防安全。 省公安消防总队要求各地周密制定扫墓祭祖地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各公安消防机构要在积极配合林业公安机关开展林区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净化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各基层消防部队要切实加强执勤备战,防止“家火上山,山火进城”。 作者:袁锋 郑布雄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