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改支票换来5年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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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8:28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因一念之差,将转账支票上的阿拉伯数字更改,结果60000元没有占得,反为自己换来5年的铁窗生涯。 孙某是南京一广告公司的工作人员。2003年12月28日。溧水县一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给孙某一张面额为11888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广告费用。孙某对办案法官说,当他拿到转账支票时,一看票面上只有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却没有中文大写时,觉得“机会来了”。于是
溧水县法院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先变造支票后使用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由于孙某系初犯,归案后将赃款全部退回,依法应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作者:道海 李克诚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