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擅用“巴比”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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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09:0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陆一波)科比食品公司打着“巴比”的旗号开展经营活动,被巴比餐饮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做出一审判决,科比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巴比”字样,赔偿巴比公司经济损失等2.6万元,并登报消除不良影响。 2003年8月,巴比点心店成立;去年4月,点心店变更为巴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去年7月13日,巴比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巴比”商标。经营中,巴比公司发现科比公司的店
法院认为,科比公司擅自使用巴比公司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从事市场交易,并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