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诈弹案25小时侦破上海警方正告:任何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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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6:5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忻文轲庄莉强记者潘高峰)记者今天上午10时从市公安局获悉,4月3日,上海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仅用25小时即破获“4·2”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敲诈本市普陀区怒江路某大酒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甄某。警方正告不法分子,对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而恶意制造并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将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倘有胆敢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005年4月2日下午3时48分,本市普陀区某大酒店接到一操外地口音的男子的电话,称已在酒店内安置了爆炸装置,要求该酒店在第二天上午10时30分前将15万元人民币送至本市某宾馆801房间,否则将引爆爆炸装置。警方接报后立即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开展工作,但未发现可疑物品。与此同时,市局刑侦总队和普陀分局组成联合专案组,有条不紊地展开侦查工作。 经过缜密调查,警方侦查视线锁定了一名曾在该大酒店内搬运过货物的安徽籍搬场工甄某身上,并于4月3日在其暂住地嘉定区江桥居委382号附近将其一举擒获。 到案后,在确凿证据面前,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因经济拮据不惜铤而走险,于今年4月2日下午三次打电话给本市普陀区某大酒店,以在酒店内安置炸弹相威胁,敲诈该大酒店人民币15万元,但安置炸弹的情节是虚构的。现甄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