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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小肥羊”进京争“头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2:4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我们申请商标在先,为什么却把‘小肥羊’商标权给了内蒙古?”昨天上午,陕西“小肥羊”在市一中院,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偏心眼儿”,告其行政行为违法。

  陕西小肥羊实业有限公司和西安小肥羊烤肉馆诉称,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申请注册的“小肥羊”中文商标,但早在3年前,西安小肥羊烤肉馆
就申请注册过“小肥羊及图形”商标,而商标局将“小肥羊”文字删除,只核准注册图形商标。

  原告认为,“小肥羊”文字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内的通用名称,属公有财产,不能由一家独占。目前全国有5000多家“小肥羊”餐饮企业,如果将“小肥羊”商标核准至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必将对其他企业的利益造成极大损失。

  商评委的代理人辩解说,原告的起诉理由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面主张自己对“小肥羊”商标的专用权,一方面又称“小肥羊”为通用名称。现在,一些企业使用“小肥羊”文字,是因为“小肥羊”经过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使用,近年来知名度已经大大提高,核准该公司注册“小肥羊”商标,是有法律依据的。

  内蒙古小肥羊作为本案第三人在法庭上称,自己是中国第一家使用“小肥羊”这个商标的餐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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