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换发票合法 硕士告铁路被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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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2:4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昨天,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驳回了法学硕士郝劲松索要100元发票,以及让北京铁路局书面道歉的请求。 去年10月13日,因乘坐火车在餐车消费索要发票遭拒绝,郝劲松将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法院一审驳回其起诉。昨天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列车餐车收款后先开收据再换发票的惯例符合大众消费习惯,也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不违法,因此驳回
“对这一判决结果我并不意外。”郝劲松在庭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应独立审判,不受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干扰,但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却从行政财政上隶属于北京铁路局,它根本无法做到独立的审判。为此他将很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撤消铁路法院。 不吐不快 郝劲松与公民精神 公民精神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能清楚地认识到属于自己的权利;内容之二,懂得如何依法保护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这两点在郝劲松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假如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遭到侵犯时,都能依法较真儿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必将纳入法治轨道。迟国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