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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 我岂能任你宰割(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22 华商网-华商报
王海 我岂能任你宰割(图)
  王海从1995年开始“打假”至今500多起,有时甚至一周天天去法院“报到”

  本报记者 赵航 摄

  王海近日再次来到西安,此次不是为了“打假”而是为了“维权”,王海诉西安力帆实业公司侵权一案昨日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

  和此前王海两次召开工程机械打假新闻发布会时的情形不同,此次力帆不是“不请自来”,双方终于坐了下来,只不过王海和受他委托的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郝士锋律师坐在原告席上,而力帆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江林和陕西延明律师事务所付明星律师坐在了被告席上,两方都显得胸有成竹。

  新闻发布会 闹剧引发官司

  2005年2月27日下午,王海在西安某五星级酒店欲召开名为“王海西安工程机械打假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见面会,意图“揭露”力帆的欺诈行为。但力帆董事长杨奎率领其律师等人赶到会场,对王海进行了一番言辞激烈的“炮轰”,使得新闻发布会最终演变成了一场闹剧。

  3月1日,针对新闻发布会上力帆公司的无理取闹、抢夺证据材料、推搡和辱骂乃至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王海表示强烈抗议,并授权律师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西安力帆公司依法赔偿精神损失费一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对簿公堂 力帆炮轰王海

  力帆公司在昨日法庭答辩时称,该公司并未侵权,而是民事自助行为,是一种维权行为。答辩状中提到:“你把我说得一无是处,又面对媒体对我说三道四,这直接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我岂能一声不吭,任你宰割?……在这种情形下,被告实施的行为不是侵权行为,是合法行为……”

  力帆还表示,王海那次在西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堵门、推搡仅是短短的几秒钟,并没有构成对王海人身自由权的侵犯。对于当时指向王海所说的“你是什么东西”,这没有侵犯名誉权。

  在最终陈述的阶段,力帆聘请的付明星律师语惊四座,“你不是皇上!(我们)可以提出质疑。你也不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利时都给予申辩的权利……”因此,他们认为王海所诉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王海律师 受指使也没违法

  王海委托的郝士锋律师认为,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王海有权对力帆公司的产品质量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这是合法行使公民权利的行为。力帆以维护自身权益为由,阻挠王海行使合法权利,乃至侵犯王海的人格权,对其进行辱骂、推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对于王海是否是受人指使“打假”的问题,郝士锋律师称,即便是真的,也没有违法性可言。

  法官最后询问王海、力帆是否愿意接受调解,王海坚持诉讼请求,不同意调解。而力帆公司办公室主任江林也表示,王海“打假”掀起的风波对该公司影响很大,他们希望法律能够公正判决。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雷蕾 实习记者 宋倩

  王海西安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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