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8“硕鼠”竟然搭火车盗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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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7:52 大连晚报 | ||||||||
海港8“硕鼠”竟然搭火车盗窃他们利用工作之便,结伙盗窃名酒300余瓶以及其他物品,价值高达6.6万余元通讯员 李征南本报记者静河 本报讯张某等8名海港铁路公司车务段工人利用工作之便,结伙盗窃海港101仓库名酒300余瓶以及其他物品,价值高达6万余元。3月下旬,危害海港仓库长达8个月之久的8只“硕鼠”连同负责销赃的刘某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
张某等8人都是大连港铁路公司车务段倒班作业工人,在2003年4月~12月期间,8人利用下夜班之机,蹿至大连港101号仓库,多次共盗得各种名酒300余瓶,还有宝洁公司的玉兰油及其他系列的化妆洗涤用品340余件,巧克力和各种糖果若干,总计盗窃物品金额达6.6万余元。在盗窃价值4000余元的巧克力和糖果时,张某等人直接伙同负责销赃的刘某,将偷出的商品用编织袋装好并装上港内火车,路过刘某值班的道口时将物品扔下由刘某销赃。 案发后,张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销赃的刘某被警方抓获。中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销赃的刘某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64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 作者:通讯员 李征南 本报记者 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