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东唱片”在南京起诉索赔2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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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08:4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中苑 记者 殷骏)设立网络链接,连接音乐网站。日前,香港正东唱片公司以侵权为由,将本地某公司告到市中级法院,索赔25万元。据悉,这是市中院受理的首例网络链接侵权案。 去年5月,香港正东唱片公司发现,旗下艺人陈慧琳的《她一定很爱你》、《千手千寻》等10首歌,被南京某公司的网站以网络链接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在线播放服务。“正东唱
接到“正东唱片”诉状后,这家公司立即关闭了这一链接。该公司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上声称,他们只是为网民提供一个链接通道,并无主观过错,也不存在对“正东唱片”网络传播权的侵害。据悉,该公司网站链接的陈慧琳歌曲,来自某音乐网站。 那么,设立网络链接是否侵权?双方在庭审中各执一辞。被告公司称,自己网站设立链接,仅提供普通的连接通道,不是为了复制、储存陈慧琳的歌曲。而用户通过链接听到的歌,直接来源一家音乐网站。此外,自己在设置链接的时候,没有收到“正东唱片”的警告,因此,并没侵犯“正东唱片”的网络传播权。对“赔礼道歉”的要求,该公司表示,网络传播权属于财产权,并不适用这项诉讼请求。 对此,“正东唱片”则认为,对网站来说,其链接歌手越著名,点击率就越高,广告效益就越明显,这种商业性是显而易见的。此外,即使涉案歌曲来自其他音乐网站,也不能免除被告公司的侵权责任。因为网民通过这个网站听歌,并不能感知“正东唱片”作为权利人的存在。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 田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