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查扣周村一化工厂10吨无证明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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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3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周村4月5日讯(记者 孙玲玲通讯员卫宣)周村一化工厂没有任何许可证件却非法大量生产明矾,并销往周围企业和学校,今天上午,淄博市卫生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这家化工厂,当场封存10余吨明矾。 昨天淄博市卫生监督部门到一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仓库内存着一些无卫生许可证号的明矾,执法人员当场将这些明矾销毁。今天上午,执法人员来到周村东泰化工厂,在
据执法人员介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另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与产品类型、数量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设施,按照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并建立企业生产记录和产品留样制度。据悉,这家加工厂生产的明矾主要供给炸油条的食品加工户、需要净水剂的单位,还有一些工业企业和学校。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在取证的同时当场下达行政控制决定书,封存了厂房内的明矾,并责令该厂家追回所售明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