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换10天拘留 打民警司机忏悔不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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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0:4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靖)4月3日因为交通违法不服民警纠正而殴打民警的刘某(本报4月4日曾做过报道),昨天在丰台拘留所里双手捂面,忏悔不已。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丰台公安分局拘留所,见到24岁的刘某时,刘某的表情显得十分懊悔。没想到一拳将民警鼻子打破,会在拘留所里呆10天。
“这两天我一直在反复思考,民警正常执法没有一点错误,全是因为我不守交通法规,加上脾气一急,就做出了令自己一生都会后悔的事情。太不值了。”刘某希望那些有违法行为的司机,遇事千万要冷静,配合民警执法,自觉接受处罚。即使有不服的,可以通过正当的申诉渠道来解决。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