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家DV录下保姆贪欲 董国兰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13:43 新民晚报 | ||||||||
一名保姆正在东家扫地、擦桌和做饭,警察突然上门将她带走。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一台摄像机记录了保姆趁东家不注意时偷钱的经过。在派出所,她交代曾采取同样手法,9次偷走东家6700余元。昨天,董国兰因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钞票蹊跷失踪 去年12月13日,周先生放在包里的钱又发现少了不少,他以为是妻子拿了钱,便责怪她怎么不说一声。妻子冤枉地表示自己没拿过。难道是保姆?或是自己在外面时被人偷了?周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过了5天,周先生发现又少了1200元,但这次肯定是在家里少的钱。真的是保姆干的?他不敢瞎猜疑。然而他还是想出了个办法:让摄像机找出真相。 DV录下犯罪证据 去年12月20日傍晚5时许,周先生把一只黑色的公文包放在家里朝北卧室西南角的电视柜上,这只公文包里有一只黑色钱包,钱包里放着3000元。他还在每一张百元票面上用笔写上“1-30”的数字作记号,而打开的摄像机则藏在西北角柜子里,摄像头对着包。然后,他离开卧室,到卫生间去了。20分钟后,周先生发现包里少了7张百元票面的钱,这些钱的编号是“24-30”号。 果然是保姆!当时周先生仍不动声色。第二天傍晚,周先生又重复了前一天的做法,保姆又偷了700元。证据确凿,他即向警方报了案。 保姆交代偷窃经过 当晚6时许,保姆正在东家做饭,警察从她身上搜到了东家做了记号的7张百元票面的人民币,她被带到了当地派出所。 经查,这名保姆叫董国兰,现年35岁,是来自外地的农民,丈夫和儿子都在做蔬菜批发生意。2000年5月,经老乡介绍,董国兰到上海的周先生家做钟点工至今,负责卫生、洗衣和做饭等工作,其间停过半年。据董国兰交代,她以前不敢偷,是因为对周先生不了解。直到去年10月,她看到周先生随便将手提公文包放在鞋柜上,而且包的拉链也没拉上,才确认东家是个粗心人。于是,她第一次从那包里抽走了3张百元票面的人民币,竟然过了好几天也没被东家发现,她的胆子才真正大了起来。董国兰偷到钱就去超市买衣服穿。她交代说:“东家放在包里的钱,如果一下子偷完的话,容易被发现,所以抽掉其中几张,一般东家不会留意,于是,我一次次偷了9次,但没想到还是栽了。” 本报记者郭剑烽通讯员路边 检察官点评 法律对证据的使用有严格规定,本案中周先生采用录像形式证实保姆的偷窃行为,其内容已经转化为言词证据被法院采纳。我们积极鼓励市民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采用积极、智慧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 ||||||||